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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5浏览次数:199信息来源:体育部(系)

各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障全体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各项指标的测试、数据上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4年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测试对象

大学一年级至四年级全体本科生。

(二)测试项目

BMI指数(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男、女各7项指标。

(三)测试时间

2021级、2022级利用学生课余时间完成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后续通知。

2023级、2024级于体育课随堂完成测试。

二、各学院做好政策宣贯

根据教育部及长安大学有关文件精神,高校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毕业成绩(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达到50分以上,方可毕业。体测分数和学校评奖、评优、保研推免挂钩。

请各有关部门和各学院督促学生提前做好准备,加强体育锻炼,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给学生,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严肃对待《标准》测试,熟悉测试项目和相关要求,掌握测试方法了解学校政策。

三、关于体质测试要求的相关提示

(一)学生因病或因残确实不能参加测试者,须填写《长安大学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并附医院相关证明,可提前准备办理申请,本班测试时间提交给测试教师。具体流程如下:

1、下载免测申请表(附件5);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3、到医院就诊,开具诊断证明,医生签署意见,校医院盖章。学生须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相关病历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病历(门诊、住院),相关检查资料(如:X线片、CT磁共振片及报告)等,且各医疗文书上患者姓名必须和本人姓名相符,各项资料完备者方可至校医院。

4、所在学院,由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签字,盖学院公章。

5、统一于室外项目测试现场提交申请表(附诊断证明),体质测试值班教师签署意见。

)对弄虚作假、舞弊或者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按照《关于对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违规按考试违规认定处理的通知》处理(见附件6)。

(三)学生第一学年至第三学年的《标准》测试学年总分评定等级均达到及格(60分)及以上者,方可申请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取得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同学,毕业当年的《标准》学年总分应达到及格以上,否则取消其推免资格。

 

附件: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2、关于印发《长安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3、长安大学《标准》测试工作安全预案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各项目测试方法

5、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6、关于对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违规按考试违规认定处理的通知

 

长安大学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二四二十五



附件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doc

附件2:长安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pdf

附件3:测试安全预案.doc

附件4:《标准》测试方法与注意事项.doc

附件5:免予、暂缓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doc

附件6:关于对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违规按考试违规认定处理的通知.doc